甲方(委托方):
地址:
法定代表人:
聯系電話:_
乙方(代理方):
地址:
法定代表人:
聯系電話:_
鑒于甲方擁有相關產品的所有權及銷售權,并有意委托乙方作為其在網絡平臺上的銷售代理;乙方具備網絡銷售能力及渠道,愿意接受委托。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及相關法律法規,雙方經友好協商,就甲方委托乙方通過網絡渠道代理銷售產品事宜,達成如下協議,以資共同遵守。
第一條 委托代理事項
1.1 甲方委托乙方作為其產品在互聯網平臺(包括但不限于淘寶、天貓、京東、拼多多、自建商城等雙方約定的平臺)的授權銷售代理商。
1.2 代理產品范圍:【請詳細列明產品名稱、型號、規格等】,具體以甲方提供的產品目錄或雙方確認的清單為準。
1.3 代理銷售區域:中國大陸地區(或雙方約定的其他網絡覆蓋區域)。
1.4 代理期限: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,共計年。
第二條 甲方權利義務
2.1 甲方保證對其所委托銷售的產品擁有合法、完整的所有權及知識產權,有權進行銷售授權。
2.2 甲方應按約定向乙方提供合格的產品、必要的產品資料(如圖片、描述、技術參數等)及營銷素材,并保證其真實性、合法性。
2.3 甲方負責產品的倉儲、發貨及售后服務(或根據雙方約定分工執行)。
2.4 甲方有義務對乙方進行必要的產品知識和銷售培訓支持。
2.5 甲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制定和調整產品的建議零售價、代理價格體系及銷售政策,并提前通知乙方。
2.6 甲方有權對乙方的銷售行為進行監督,如發現乙方有損害甲方品牌形象、擾亂市場價格或其他違約行為,有權要求其改正直至終止本協議。
第三條 乙方權利義務
3.1 乙方有權在約定的網絡平臺及區域內,以甲方授權的代理商名義進行產品的宣傳與銷售。
3.2 乙方應積極開拓市場,維護甲方品牌形象,不得進行任何有損甲方商譽的行為。
3.3 乙方應按照甲方提供的產品信息進行客觀、真實的宣傳,不得夸大或虛假宣傳。
3.4 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價格政策,未經甲方書面同意,不得擅自降低或提高銷售價格。
3.5 乙方應定期向甲方反饋市場信息、銷售數據及客戶意見。
3.6 乙方在代理銷售活動中產生的客戶糾紛,應積極配合甲方妥善處理。
第四條 貨款結算與代理報酬
4.1 結算方式:【可選擇:先款后貨 / 定期結算(如月結) / 根據電商平臺回款周期結算等】。具體為:。
4.2 代理價格:甲方給予乙方的產品結算價為【具體價格或計算方式】,該價格為含稅價【或不含稅價】。
4.3 代理報酬:乙方報酬以銷售差價形式體現,即乙方銷售價格與甲方結算價之間的差額。或雙方約定按銷售額的%計提傭金。
4.4 支付方式:乙方按約定將貨款支付至甲方指定賬戶。甲方在收到貨款后按約定安排發貨。傭金結算周期為每月_日。
第五條 保密條款
雙方應對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知悉的對方的商業秘密(包括但不限于產品信息、客戶資料、銷售數據、營銷策略等)予以保密,未經對方書面同意,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。此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后持續有效。
第六條 違約責任
6.1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,給對方造成損失的,應承擔賠償責任。
6.2 乙方若違反價格政策或進行虛假宣傳,甲方有權要求其支付違約金【具體金額或計算方式】,并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。
6.3 因不可抗力(如自然災害、重大疫情、網絡平臺政策巨變等)導致合同無法履行,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。
第七條 合同終止與續約
7.1 合同期滿自動終止。如雙方有意續約,應于期滿前30日內另行協商簽訂。
7.2 合同期內,任何一方欲提前終止合同,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對方,經協商一致后可解除合同。
第八條 爭議解決
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議,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;協商不成的,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。
第九條 其他
9.1 本合同一式兩份,甲乙雙方各執一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9.2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。
9.3 本合同未盡事宜,可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,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。
(以下無正文)
甲方(蓋章):
法定代表人(或授權代表)簽字:
日期:年月日
乙方(蓋章):
法定代表人(或授權代表)簽字:
日期:年月日